由于城内住民作为收益主体的职位被虚置化,内地当局与投资商事实上成为景区资源价值评估和洽处分派的博弈两边。可是,对付旅游业已占GDP份额67.5%的凤凰县而言,旅游投资商对付财务的意义险些是抉择性的。在财务收入高度依赖投资商的环境下,它要么容忍成本任意发挥其趋利天性,把民生和公益性文化资产置于脑后,要么凭借公权力与其议价,在担保处所财务收入的前提下举办好处分成。除此之外,别无选择。王守谦(河南师范大学传授)
凤凰县的城区和景区高度重合,其自然景观和人文修建既是可获利的旅游资源,也是公益性文化资产。这意味着它的任何景区筹划,都必需在追求获利的同时,把改进区域民生与担保国有资产收益放在首位。但就今朝看来,在凤凰县新的旅游筹划牌局里,普通公众显然只能充当下家。
据报道,在凤凰城转业“一票制”即入城收费之后,由凤凰古城公司、南西岳神凤景区等三家构成的凤凰古城景区打点处事有限公司,对县内所有景区的旅游项目统准备理与处事,本来依托于古城旅游好处链条上的私营旅游颐魅者事实上被边沿化了。尽量景区打点公司曾有意“收编”这些旅游业“散户”,但这便是固化了其隶属职位,使其完全丧失了策划自主权,尔后者险些没有任何与其讨价还价的本领。
好处受损却无权置喙的尚有城内住民。由于新的景区筹划冲破了当地原有旅游名堂的好处均衡,当局和投资方此刻构成了最强有力的好处相关方,金坛旅行社 ,并在当地旅游业收益组成中占有最大比例。尽量住民自有修建和都市公用事业事实上被作为景观“出售”给了旅客,却被解除在好处分派名堂之外,无法从148元的入城门票中提取分毫。重要的是,在官方重整景区筹划的进程中,普通住民并没有获得听证和参加议价的时机,二者之间基础不存在权利的授受和让渡干系。正如一位内地人所质疑的——“旅客来观光我的房,凭什么收的钱归你”?
“凤凰”,这个从名字到风光原本都颇有诗意的小城,近期却因为一场饱受争议的打包涨价而成为舆论核心。
众所周知,凤凰古城是自然与人文景观合一的资源型旅游景区,投资局限大,接纳周期长,单靠“门票经济”和处所财务基础无法支撑景区开拓、运营和掩护的需要。因此,凤凰县官方通过出让策划权等方法吸引外源性投资,其实是较为现实、无可厚非的计谋决定。换句话说,值得质疑的不是官商相助,而是官商相助的用意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