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联盟首页 > 旅游资讯 >

一元餐具清洁费到底该不该收?

作者:ujintan.cn 来源:游金坛旅游联盟网 | 发布时间:2013-05-01 00:20 | 点击:

  中国江苏网3月15日讯 昨天,江苏省消协首次向公众实名公布了2012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消费者被强行收取一元餐具费、旅行社不给游客买保险、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等案例。

  一元餐具清洁费到底该不该收?

  去年初,无锡市3位消费者到无锡当地渝味火锅店人民中路分店就餐,结果被强制收取一元餐具费。于是,三位消费者向无锡市消协投诉。无锡市消委会将火锅店告上了法庭,火锅店上了法院,成了被告,才改正自己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的错误行为。火锅店认为餐饮行业都在用一次性收费餐具,用了一次性餐具可以减少两个人工。经法院调解,火锅店表示愿意接受原告诉求,答应今后要求员工在点餐时询问顾客是否使用一次性碗筷,尽到相应提醒义务,同时提供免费餐具。

  据悉,以餐饮业向消费者收取每套餐具一元计算,全国消费者每年为消费餐具埋单超过50亿。合格的消费餐具每套成本在5毛左右,这意味着全国餐饮业仅消毒餐具收费一项净利润就达25亿元。餐饮业离不开消毒碗筷,真正的原因是利益的驱动。

  旅行社不给游客买保险

  出事后纠纷激烈

  2012年1月,常州消费者潘先生一家三口在常州国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店报名参加了“海南双飞五日游”。后来回程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金坛旅行社 ,肇事司机弃车逃走。潘先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潘先生要求常州国旅拿出当初为他们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合同,这样就可以向公司索赔。旅行社解释,办理这项业务的工作人员不熟悉业务,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替潘先生一家投保旅游意外险。于是,潘先生向常州市消协投诉。最终,潘先生和常州国旅达成协议,获得赔偿34340元。

  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的机会也在增加。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如果是请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险,要必须明确旅游者和旅行社之间的约定,将具体的内容写在旅游合同里,并且还要及时地索取意外旅游意外险的凭据,如果发生意外,可以方便索赔。

  买电动车送电脑

  质量低劣却拒绝赔偿

  2012年8月下旬,潘先生在镇江东野电动车专卖店花了2500元买了一部电动车,按照商家的承诺,买电动车送电脑,潘先生获得了平板电脑一台。电脑没用多久就发现老是出现电量不足的情况,潘先生要求电动车专卖店维修或更换,商家却认为:电脑是白给的,要求别太高。最终,专卖店按照电脑标价退还给潘先生980元。

  采用高价赠品的方式促销商品是商家一贯的手法,其实高价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去购买,随意标注的,多数情况下货不真,价不实。省物价局《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促销时开展赠送(包括商品、积分等)活动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商品价值(价格)或者积分值;消费者不愿意接受赠送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标示价格减去赠送项目的价值(价格)与消费者结算或者将相当赠送价值的现金返还消费者。既然广告中宣传“赠送价值980元的平板电脑一台”,那么退货的时候也必须是按980元退货。

  合同约定过期三个月

  开发商还没有交房

  2012年3月,开发商江苏苹果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交房,合同约定已经超过三个月。业主要求开发商能遵照合同交房并且还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最终,36名业主同意了开发商的赔偿方案,每户业主获得6000到7000元的赔偿。近几年来,房屋买卖消费每年都增长,2012年商品房的投诉841件,增长了近四成,房屋质量纠纷纷纷转向合同纠纷。开发商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在与消费者签订房屋买卖主合同之后,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其中夹杂着一些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大多数消费者或是无奈或是疏忽而中招,为日后处理纠纷埋下隐患。

  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合同有陷阱,落字须谨慎”。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除非注明,金坛旅游联盟网文章均为原创,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本文地址。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ujintan.cn/news/2402.html

分享到: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