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1 05:1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点击评论
省旅游质监所发布春季旅游提示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 赵丽娜)春意渐浓,日益攀升的温度吸引市民走出家门去旅游。为了让游客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今日,省旅游质监所发布春季旅游提示:春季气温不稳定,在出门前一定要参照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衣物。
春季正是天气变化无常、冷热交替之时,注意保健十分重要。出行前,要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准备好相关出游证件、物品。做好身体、装备和资讯等各方面的充足准备。
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游客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旅游之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游客在选择线路、购物时应慎重鉴别物品质量和价格,防止被欺诈。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慎重,不建议购买价格昂贵的珠宝首饰等。
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途中参与各类活动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准备,量力而行,保证安全。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防万一。同时,市民出游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金坛旅行社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维护自身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编辑:李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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