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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起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作者:ujintan.cn 来源:游金坛旅游联盟网 | 发布时间:2013-05-05 09:52 | 点击:

简述:简述:旅游法10月起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旅……

    简述:旅游法10月起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旅游法分……

旅游法10月起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旅游法分为10章,共112条。该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致游客人身损害旅行社须赔偿

旅游法对旅游服务合同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指出因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景区收费涨价须听证

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金坛旅游,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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