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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英:《旅游法》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作者:ujintan.cn 来源:游金坛旅游联盟网 | 发布时间:2013-05-05 01:15 | 点击: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杨孟辰)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参加了发布会,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点击进入人民网图文直播页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法工委王超英主任,我们知道旅游法和每个人切身利益都密切相关,这部法的制定过程中公众也十分关注旅游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请王主任为我们梳理一下旅游法在这方面有哪些亮点?

王超英表示,这部法最大的一个聚焦点就是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可以说,这一部法律最主要的三块内容,一个是保护旅游者合法权利,金坛旅行社 ,一个是规范旅游市场,一个是国家促进发展,都是围绕着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设计的。从财经委起草开始,法律委、法工委修改完善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律草案,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下的功夫。

法律中关于旅游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如果梳理一下有几个方面。一是旅游者的基本权利,总则里有原则规定,又单设了一章旅游者,旅游者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对产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交易权,对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知情权以及请求救护和保护的权利。这次常委会还审议了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旅游者同时也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旅游者一样可以适用。这是要说明的一点。而且草案对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这些特殊人群的保护和提供便利也作了专门的规定。

这部法律中重要的内容是规范旅游经营和旅游合同,很多内容也都是保护旅游者权利的。比如说订立合同的问题,比如说对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旅游者怎么去追偿等等。在旅游安全这章中,最重要的保护就是旅游者的安全,旅游安全保障的相关内容,也是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监督管理一章,旅游者投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执法监督,也是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如果是梳理的话,这部法律从头到尾都可以看到对旅游者权益保护。当然这里还有大家最关心的两个问题,一个是“零负团费”的问题,一个是景区门票的问题,这都是这几年大家怨声载道,特别是普通游客怨声载道的问题。这部法律的聚焦点是权益保护,最大的亮点是规范“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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