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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大于天 怎样以“法眼”看旅游

作者:ujintan.cn 来源:游金坛旅游联盟网 | 发布时间:2013-05-01 00:06 | 点击:

时事要闻

旅游安全大于天 怎样以“法眼”看旅游2013-04-24 09:09:03

   新华社记者 钱春弦 赵 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3日审议旅游法草案,对旅游安全高度重视,专门作了规范。

    这些规定中,明确了政府的旅游安全职责;建立了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对旅游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对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另外,还对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安全警示、事故救助处置作了规定。

    草案提出,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以相应罚款。景区在旅游者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草案对旅游主管部门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处罚,也作了明确规定。

    为旅游立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旅游法草案公布后,很短时间征集到的社会各界意见就超过1200条。透过现象看本质,如何从法律角度,以一双“法眼”看旅游呢?

    旅游法立法工作,改革开放之初就提了出来。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之下,我国旅游业始终在没有综合法保障的大背景下向前发展。随着旅游业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潜力日益释放,特别是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权观念的觉醒,以及越来越多旅游纠纷的出现等,使旅游业必须从法律角度完成一次“自我陈述”。

    旅游法草案从法的角度回答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根本问题。

    旅游是什么?旅游法草案对旅游的描述,强调旅游者是旅游行为的主体,也是旅游法的立法宗旨首要关心的。从人的角度出发定义旅游,凸显了立法的以人为本。

    与此同时,草案提出,政府机构承担着旅游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在旅游安全、价格管理、市场监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草案对旅游经营者的行为则提出一系列严格的规范。

    为什么要发展旅游业?从法律视角论证发展旅游业的必要性和意义,旅游法的立法宗旨被归纳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等方面。

    其实,从立法宗旨上来说,旅游法促进旅游业发展,归根到底是因为旅游休闲是一种公共权利和社会文化权利。“为什么”与“是什么”是高度统一的。

    怎么发展旅游业?这也是本次旅游法草案的亮点所在。旅游法从确立“综合立法”思想开始,金坛旅行社 ,不仅从理论认识上确立了这一原则,在具体实践部署上也明确了这一方向。

    首先,把发展旅游业的框架确定为促进、管理和规范三大块内容。其次从市场的角度明确下一步的方向是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从政府的角度明确下一步的方向是综合产业综合抓,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

    这样的考虑,既符合世界旅游业的发展潮流,也符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实际,可能是目前情况下较为理想并为各方所接受的一种模式。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说,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能够立刻解决发展中的所有问题,旅游法也不可能立刻、全面地解决旅游业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存在的矛盾问题,但是作为客观反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业的趋势走向,作为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旅游业存在的矛盾问题的有效手段,旅游法的出台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制平台,一个起飞的平台。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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