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江苏省江宁牢狱服刑的监犯黄道飘日前收到了金坛市法令援助中心转交的营业执照,他的300万元正当工业获得了掩护。这是江苏省首例为服刑监犯提供法令援助的案件。
本年40多岁的黄道飘是浙江省苍南县人,经人介绍到金坛市茅山搞旅游开拓,投资300多万元开办了旅游处事中心。2001年,黄因寻衅滋事被判刑3年6个月,此刻江宁牢狱服刑。本年3月,其妻张某趁黄服刑,伪造了委托书和协议书,改观了企业营业执照,将旅游处事中心的资产转移到了本身名下。
7月上旬,黄道飘得知动静后焦虑万分,苦于服刑期间不能与其妻对簿公堂,于是向牢狱率领反应了这一环境,请求给以辅佐。狱方随即向江苏省司法厅讲述,江苏省法令援助中心指定金坛市法令援助中心治理,并派了一名状师到金坛配合署理黄道飘举办民事诉讼。
金坛市法令援助中心颠末当真研究,认为黄是外地人,在金坛孤苦孤独,今朝又身无分文,无本领付出法令处事用度。同时,黄固然是服刑犯,但仍享有民事权利,他的正当工业应该受到法令掩护。法令援助是实现司法接济的一种途径,黄可以成为法令援助的工具。然而,此案标的为300万元,如要通过诉讼途径办理,金坛旅游,仅诉讼费就是一笔不小的用度,并且诉讼进程时间较长,金坛市法令援助中心抉择通过调整来办理本案。
法令援助中苦衷恋人员会同工商、公安部分对张某举办劝导,终于令其认可了本身的错误,承诺再次改观企业营业执照,并写下了改观营业执照申请书。之后,金坛市法令援助中心到工商部分担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改观手续,300万元的工业从头回到了黄道飘的名下。案件圆满办理,监犯很是谢谢。
江苏省法令援助中心副主任范广美认为,这起法令援助案件浮现了司法救济人人平等的原则,服刑监犯和普通人一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其正当权益同样应该获得法令的掩护。(完)(任松筠 石永红) 新华网 2003-09-12